對象包括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上的傑出專業人才。這些傑出專業人才必須享有國家或國際聲譽,申請者入境美國後,必須對美國的發展提供實質的貢獻。
跨國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申請移民的前三年中須有至少一年在該公司美國以外的部門擔任經理級以上職位,且來美國後將在美國分公司中擔任經理級以上的職位。 品廣字第105055 號
具高學位(碩士以上)或特殊能力的專業人士。具高學位者須先有美國雇主聘用,並先申請勞工紙。具特殊能力者不須雇主提供工作機會,但須證明其職業符合美國國家利益。促進美國的跨國企業發展,一九九0年移民法特別將跨國主管和經理納入第一類職業移民優先類別中。
一定先要有美國雇主提供工作,並先申請勞工紙。分為下列三種: